《路透》周四 (25 日) 援引三位知情人士消息報導,Alphabet 旗下 Google(GOOGL.US) 恐在未來數月內再度遭歐盟開罰,金額可能是今年稍早以來的第二筆。歐盟執委會目前已開始起草相關決定,針對 Google 在垂直搜尋服務上的行為展開制裁。
廣告技術案後再添新案
本月稍早,歐盟執委會以 Google 偏袒自家線上展示廣告技術、加強其廣告交易平台 AdX 在市場的核心地位,損害競爭對手與出版商利益為由,對該公司開出 29.5 億歐元 (約 34.5 億美元) 的罰款。這是歐盟依據《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 DMA)對科技巨頭祭出的里程碑式裁罰。
然而,這並非唯一爭議。歐盟在今年 3 月已對 Google 提出另一項指控,指其在搜尋結果中偏袒旗下垂直搜尋服務,如 Google Shopping、Google Flights 與 Google Hotels,進一步壓制競爭對手。據知情人士表示,這項案子正是下一張罰單的核心。
根據 DMA 規定,若違規,企業最高可被處以全球營收 10% 的罰款。知情人士指出,雖然 Google 已經提出多項方案,試圖回應市場與監管單位的疑慮,但仍未能打消比價網站、航空公司、飯店業者及零售商的批評。若 Google 在未來能端出更具說服力的改進提案,仍有機會避免這筆潛在罰款。
政治與貿易因素延緩進程
歐盟執委會拒絕對此事置評。Google 方面則引用公司競爭事務資深總監 Oliver Bethell 今年稍早的談話,強調「雖然我們在過程中不斷徵詢意見,但現在需要結束這場辯論,避免少數利益被優先於數以百萬計從搜尋受益的歐洲人與企業之上。」
不過,熟悉內幕的人士透露,歐盟執委會並不急於敲定這起案件,部分原因在於美國川普政府對歐盟打擊大型科技公司的做法多所批評,加上美歐間當前的貿易緊張,使得布魯塞爾當局傾向謹慎處理。
兩起針對 Google 的案件均屬 DMA 框架下的首批案例,凸顯歐盟對大型科技公司加強監管的決心。此舉旨在削弱其市場壟斷力量,為競爭者創造更公平的環境,並提供使用者更多選擇。無論後續結果為何,Google 與歐盟之間的對峙,勢必成為科技與監管交鋒的重要案例,對跨大西洋關係也將產生連動效應。
(美股為即時串流報價; OTC市場股票除外,資料延遲最少15分鐘。)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鉅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