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和嘉控股(00704)宣布,公司通过附属公司山西金岩能源嘉润,於2026年4月21日,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一份执行异议申请书,对济南中院查封山西金岩能源科技的其拥有的焦炉附带的全部焦化产能指标的执行裁定提出异议。
於2026年6月10日,公司收到济南中院传递的执行人山东信恒节能服务提交的答辩状。於2026年6月11日,公司收到济南中院针对该异议所作出的裁定书,裁定:(i) 驳回案外人山西金岩能源嘉润的异议请求; 及(ii)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济南中院提起诉讼。
公司正向中国法律顾问谘询,并评估上述事项的潜在影响,并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程,於适当时候相应通知股东及其投资者。
公司股份已自2026年3月30日上午9时正起暂停在联交所买卖,并将继续暂停,直至另行通知。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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