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药明康德公告,本公司已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对国防部提起诉讼。我们坚信,国防部依据第1260H条款将药明康德列为CMC之决定是错误的,而且缺乏事实依据或适用法规和判例法下的法律标准支持。为保护本公司客户、合作伙伴、员工及股东之利益,我们已向法院请求,包括但不限于:(i)宣告国防部将药明康德认定为CMC之决定无效、作废且不具任何法律效力;(ii)撤销并废除将药明康德认定为CMC之决定;及(iii)将药明康德从1260H名单中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