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丨ST能特(002102.SZ) -0.080 (-3.162%) 公佈,控股股東湖北荊江實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荊江實業”)與5%以上股東鄧海雄先生於2025年5月16日簽署的《表決權委託協議》的有效期至2026年5月16日止。公司目前收到鄧海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廣州市海塑企業管理諮詢中心(個人獨資)(簡稱“廣州海塑”)2026年5月15日分別出具的《關於放棄表決權的聲明》,以及5%以上股東陳烈權先生同日出具的《關於不謀求控股股東地位的聲明》。
公司股東鄧海雄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廣州海塑自2026年5月17日起至2027年5月16日止,自願、無條件且不可撤銷地放棄持有的公司股份178,674,857股、13,615,006股的表決權,合計192,289,863股(佔公司目前總股本的7.77%)。公司控股股東荊江實業與鄧海雄先生、廣州海塑原為一致行動人,合計支配表決權的總股份為530,752,963股,佔比為21.44%。自2026年5月16日起,公司控股股東荊江實業與鄧海雄先生、廣州海塑不再是一致行動人,控股股東荊江實業持有公司338,463,100股股份,佔比為13.67%。
公司股東陳烈權先生聲明,不謀求能特科技控股股東地位及實際控制人地位,聲明有效期至2027年5月16日。本次權益變動不影響公司治理結構及經營管理的穩定,亦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動。荊江實業仍為公司控股股東,荊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仍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A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