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海南華鐵公告,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經查明,公司重大合同臨時公告披露不完整,未披露對協議履行有重大影響的條款;重大合同重大進展或變化披露不及時。公司擬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800萬元罰款。此外,公司時任總經理、董事胡丹鋒,時任董事長張祺奧,時任董事會祕書、副總經理郭海濱也擬被處以罰款。公司表示,不觸及其他風險警示、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目前經營活動和業務均正常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