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彭博》引述消息報道,內地收緊對部分國有企業在海外借貸的規定,進一步加大力度控制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知情人士指,國家發改委最近幾周對地方國有企業獲得新增外債額度,設定更加嚴格的標準,包括盈利能力和業務範圍等,必須證明自身盈利能力,以及經營明確的核心業務,例如製造業或採礦業,才能獲得在海外發行新債的許可,將根據具體情況逐個審批。國企仍然可以在離岸市場為現有債務進行再融資。
據報,一些非生產類國有企業以前是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近年來轉型成為國企。發改委更嚴格的審核勢將令它們面臨進一步財務壓力,因為一個重要的融資渠道被收緊。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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